1.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,实行住院医师值班,担任住院、门急诊的值班工作。
2.带领实习医师对病人进行检查,诊断及治疗,书写医嘱,并检査医嘱执行情况,每日巡视病人至少2次,对危重症病人应多次巡视并做好记录。
3.书写病历应于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。及时检査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、病程记录及其他各项记录。
4.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,撰写会诊、转科、出院等记录。
5.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全面负责,在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,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除书面交班外,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。
6.参加科内查房、科主任、主治医师查房或巡视病人时,应详细汇报病人的病情,并记录巡诊后的意见,临床病例讨论会上要汇报病历。